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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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0*****082*********)已由伊吾县发展改革委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429.32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本项目拟建道路共计2条,顺兴路和顺和路,总里程为9138.311m。 (1)顺和路:在既有顺和路西侧采用整体式路基进行加宽,道路南起顺达东路,北至顺兴路道路。加宽后断面形式为双向四车道,道路长约3057.426m。 (2)顺兴路:道路西起迎宾大道,北终止于G331, 断面形式为双向四车道,道路长约6080.885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版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建造师简历表、建造师的身份 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
3.投标其他条件:1 、企业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版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建造师简历表、建造师的身份 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 3 、投标其他条件: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3)其他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②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和聘用证明资料,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5)财务要求: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6日到 2023年11月2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10:00
2.递交方法:请投标人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XJTF)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上传至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采用电子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1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 叁拾万 元整(¥
****** 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
955*****11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6.本项目仅采用计算机辅助电子开评标,未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上传至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审查原件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 1 楼开标厅)参与开标解密。开标现场无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份数及封装提供纸质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纸质标书用于定标,为了保证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一致性,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哈密版)”直接打印生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伊吾县工业加工区 |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联 系 人:张世轮 | 联 系 人:周惠 |
电 话:199*****786 | 电 话:181*****02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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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