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院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院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院道路

及停车场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G-LX-*******

1.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院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服务营业中心(简称“南宁局集团公司服务营业中心”,下同),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院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

2.2 计划文号:(宁铁计改[2023]9号)。

2.3 项目规模:详见设计施工图。

2.4 项目实施地点:南宁局集团公司机关大院。

2.5 项目发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6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工。

2.7 采购限价:108.625万元。

2.8 包件划分:不划分包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参与报价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

3.1.2 参与报价方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方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报价方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企业注册的合法公司,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方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方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价方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 参与报价方提供2021年以来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少一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3.1.4.参与报价方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省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5.参与报价方三年内承包过类似临近铁路营业线建筑工程项目。

3.1.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凭邀请函领取,采购文件由电子邮件(**********@qq.com)发送。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报名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qq.com%EF%BC%8C%E6%8A%A5%E5%90%8D%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BA2023%E5%B9%B411%E6%9C%8811%E6%97%A515%E6%97%B6%E3%80%8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15时,报名需上传①确认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至**********@qq.com。

5.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15时,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服务营业中心(运营管理科)。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南宁局集团公司服务营业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韦工。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qq.com。

2023年11月6日

,南宁

标签: 道路及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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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局集团公司服务营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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