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03-JJHBBB-W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03-JJHBBB-W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北京市

(二)项目规模:

为本部餐厅提供主副食品供应。

(三)项目内容:

蔬菜、水果、蛋类;预算金额约39万元/年;调料干杂、奶制品、粮油类;预算金额约26万元/年;海鲜水产、禽肉、冻货、畜肉类;预算金额约65万元/年;

说明: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近两年采购金额的平均测算值,仅作为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参考,不代表实际采购发生经费数额,最终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四)供货周期:

所有货物需每隔一天按时供货一次。

(五)采购需求于前一天19:00前由需求方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于次日06:30-07:30将货物送达餐厅。如遇临时加供情况,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供应。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期限1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最高限价:130万元/年

(九)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经销商还需提供协议单位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生产商还需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材料),具有较强的食品配送能力,供应商在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配货间和冷冻库)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经营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租赁资金流水、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产权和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容。

(六)投标企业若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1107日至1114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申领地点:线上(H******@163.com),电汇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谈判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谈判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7.1.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经销商还需提供协议单位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2.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生产商还需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3.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材料),具有较强的食品配送能力,供应商在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配货间和冷冻库)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经营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租赁资金流水、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产权和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7.4.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容。

8.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的证明。

  • 申领方式

1.本(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2.有意向的报价供应商须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谈判公告项下下载《申领登记表》并填写完成后,将《申领登记表》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通过审核的报价供应商须向邮件内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纸质谈判文件(如需)随后按《申领登记表》内登记的地址邮寄,邮寄费用付款方式为到付。谈判文件购买人对谈判文件报名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负责(注: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报价方均无资格参加谈判)。

3.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2003-JJHBBB-W1001+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11月28日08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11月28日08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前来,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表前来,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 11月28日 08 30 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工任工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8040******

传 真:01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1106

,北京市,丰台区

标签: 餐厅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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