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 点击量:25 发布时间:2023-11-07


某单位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3-JQ06-G1042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某单位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2023-JQ06-G1042

二、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某单位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项目。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安装于某楼一层消防中控制室内,主机品牌为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LD128EII型琴台式报警主机,产品出厂日期为2015年,负责内科楼整体建筑的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灭火工作。某楼目前重要机房及设备间共设有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壁挂式气体灭火主机设备(2012年6月安装)共计9台,分别安装于5个位置,控制28个防火区域。拆除现有9台阿波罗气体灭火控制设备(5个防火区域,控制28个防火分区)及配套附属报警装置;安装新灭火控制设备及配套附属报警装置;配套土建装饰工程;电气系统等的改造安装(如新增28处防火分区至一层中控室信号传输线路的铺设);灭火药剂储存装置的拆除、检测、更换老化、故障配件、添加药剂等;设备的调试、试运转(包含调试阶段如因现有消防主机故障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运转、信号不能反馈,由乙方负责维修消防主机故障并调试验收,最终实现功能及运转正常);技术指导,使用方的现场培训。改造完成后确保信号联网至内科楼一层消防中控室,实现远程控制、远程监控、联动启动等功能。

2.最高限价:342,381.15元。

3.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4.质保期限:维修完毕验收合格后2年。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中标企业数量:通过评审确定1家预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或原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入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注册及报名: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应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分别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于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供应商)互联网报名的通知》,并在采购机构官网完成报名。

(二)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报名后,登录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已审核备案并加盖电子签章,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6.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信息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采购机构官网(http:// 211.166.249.33)上发布。

、采购机构报名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张工

办公电话:010-********、01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采购机构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宋老师、赵老师

办公电话:010-********、01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体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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