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池岛综合转运站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港池岛综合转运站项目设计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备[2023]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自贸区汉曹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及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 河北自贸区汉曹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413.1亩,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转运仓库、贸易交制仓库、新能源服务中心、集装箱中转场及配套综合服务区等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购置龙门吊、皮带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货物中转量 800 万吨的规模。 2 设计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完成。 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4 项目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港口物流园区。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包括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消防专篇、安全专篇及预算)、工程施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续的服务,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汇总有关技术资料,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水运工程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法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的,请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未丧失其他履约能力;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 一、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 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 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 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 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 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需使用CA证书(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 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 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 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 9995。 三、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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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8 09:00至2023-11-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自贸区汉曹铁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建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港口贸易大厦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宇辰 | 联系人: | 范淑娟、赵榕荣 |
电话: | 186*****666 | 电话: | 0315-*******、151*****69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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