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告知书江鹤环信告〔2023〕13号

受理告知书江鹤环信告〔2023〕13号


信访人:

  您致信省委巡视组反映鹤山市东海塑料色母有限公司噪音、废气、粉尘问题的事项(信访件编号:LX440*****231********),于2023年10月31日转交我局,现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您提出的事项,我局将于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您。

  特此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