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综合楼幕墙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综合楼幕墙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综合楼幕墙施工工程,招标人为河南省天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综合楼幕墙施工工程
2.2 项目编号:HKG-JS-*********
2.3 项目概况: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面积*****.73㎡,幕墙面积约7500㎡左右。
2.4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东路以东、雁行路以北。
2.5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竖明横隐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竖向装饰条、玻璃雨棚、车道雨棚、玻璃楼梯房、铝板吊顶、铝板包柱、麦当劳门、电动感应门等幕墙系统的优化设计与施工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 四库一平台 ”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自2023年1月以来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需提供业绩合同。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 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自2023年1月以来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 ”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 ”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 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 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招 标 人:河南省天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
联系地址:中州大道与鑫苑路交叉口阳光大厦8楼
招标代理机构: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大学科技园东区13号楼1702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1-********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2023 年 11 月 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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