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池店镇人民政府晋江市图书馆池店镇分馆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省池店镇人民政府晋江市图书馆池店镇分馆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晋江市图书馆池店镇分馆家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组合家具

采购单位 福建省池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晋江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11: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6918
采购单位 福建省池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池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蔡先生,180*****33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小姐,059*****6918

项目概况

晋江市图书馆池店镇分馆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GZ*******

项目名称:晋江市图书馆池店镇分馆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晋江市图书馆池店镇分馆家具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晋江市图书馆池店镇分馆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FCGZ*******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晋江市图书馆池店镇分馆家具采购项目

1套

******.00

******.00

不收取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磋商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本合同包项目的名称所需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并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整。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的获取: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 月07 日至2023年11 月14 日下午17:30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公告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看。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磋商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11-1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11-18 09:00,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12、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12.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12.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收取

12.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供应商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人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制作到响应文件中。

12.4 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① 户名: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② 账号:*********

③ 开户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12.5特别提示:

①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② 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③磋商保证金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④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林女生,联系电话:0595-********

13、递交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14、采购人: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池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0*****333

代理机构: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6918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本合同包项目的名称所需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并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整。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池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池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蔡先生,180*****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联系方式:林小姐,059*****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59*****6918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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