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孝昌县税务局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工作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孝昌县税务局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工作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孝昌县税务局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孝昌县税务局在税务监管领域开展“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复制推广工作,全力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推动孝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构建税务领域“信用+风险”监管体系为依托,以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及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为抓手,推进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着力解决监管不精准、不到位的问题,实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创建目标
探索税收监管领域“*****”创建模式,实现“五化,四减,三无,二提高,一流”目标。
五化: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税收执法精确化;推行智能服务,实现税收服务精细化;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监管精准化;推动部门协作,实现合作共治精诚化;建设行业管理团队,实现税收负担公平化;
四减:减少办税流程、减少办税时间、减少报送资料、减少征纳成本;
三无:优化征管机制,税费征管无盲区;优化征管程序,涉税办理无等待;推动科技监管,风险处理无接触;
二提高: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高社会满意度;
一流:建设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创建模式
建立“信用+风险”创建模式。通过“数据共享、智能识别、网上派送、自查自纠、税务申述、解除风险、结果运用”流程,通过智能大数据库和税费信用评价系统,实现税务机关发现风险、推送风险、排除风险全流程与纳税人零接触。
(一)建立“信用+风险”大数据库
“信用+风险”大数据库包括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金三系统、社保费征管系统(标准版)、ITS系统等系统内的数据,建立健全纳税缴费数据库。通过对各系统内数据的采用智能分析,用大数据库建立协同工作平台,搭建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库识别和人工智能识别风险。
(二)建立纳税缴费动态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总分为100分。其中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40分,近三年的评分为20分、12分、8分,每一户根据纳税人实际信用评分换算。其他五个系统为60分,采用违法行为按次扣分制,金税三期系统占25分,社保费征管系统(标准版)20分,孝昌县大数据管理系统5分,ITS系统5分,“信用中国”5分。根据评分将纳税人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分90分以上为A级,80分至90分为B级,60分至80分为C级,60分以下、三年纳税信用评为D级以及偷、逃、骗,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为D级。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按季进行调整,通过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四、创建措施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
着力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快推进税收执法质量提升。
事前防护,把好入口。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形成领导班子带头学、执法干部全面学的局面,把法律、法规学习和税务执法深度融合,营造“执法必先学法、执法必先懂法”的浓厚氛围。
事中规范,精准执法。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在执法过程中,认真梳理税收执法风险和突出问题,准确识别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创新方式,支持发展。积极推进落实执法责任制,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进税务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持续发挥“纪检组长+纪检委员+税纪观察员”的“一长二员”监督功效,有效运用说理执法、风险推送、约谈警示等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绿色产业健康发展。
(二)推行智能服务,提升税费服务精细化
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完善税收宣传机制,拓展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宣传平台。对内激活队伍,通过培训、考试、考核等形式促进税务人员业务提升,更好、更优为纳税人服务;对外创新载体,丰富税政宣传渠道,利用*****,电子税务局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税费风险事中提醒纠错。以市场主体发展需求为导向,依托税收大数据库,强化涉税风险提示预警,及时向企业推送涉税风险点,提示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帮助其做好风险事前防控。开展税务团队大走访活动,进企业、进车间,一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服务的同时筛选出疑点数据,做到风险早知道、早识别、早提醒、早防范,帮助纳税人及时化解风险。
压缩事项办结时间。审批事项时间提前,把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把审查事项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年申报次数压缩至5次,全年办税时间压缩至90个小时,出口退税办税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大力推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发放、开具、查验等服务,持续减少审批事项和精简流程资料,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持续优化办税流程,从保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视角审核业务办理流程、报送资料以及管理要求,切实当好“店小二”,做到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全覆盖。
(三)实行风险监管,实现税收监管精准化
发现风险。通过对比“信用+风险”大数据库,生成一户式疑点数据。
分析风险(二次分析)。成立由以业务骨干组成的风险分析团队,对高中风险任务进行二次分析,确保风险任务精准。
推送风险。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等系统进行风险推送,推送的同时一并告知相关税收政策,提示纳税人需在15日内解除风险;超过15日没有解除的,进行第二次告知;超过30日仍未解除的,根据涉税风险高低进行风险应对。
应对风险。对涉税风险应纳税额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由第二税务分局(风控分局)处理税费风险应对任务,对高风险纳税人生成一户式集成数据,实行重点清单管理。对涉税风险应纳税额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系统随机委派管理分局进行应对。
监控风险。对税收风险管理实行全程监督,联合内审、纪检部门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执法风险及时提醒谈话或者移送纪检部门“一案双查”,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税的及时督办移送稽查立案,发现行业性、区域性风险及时督促征管加强管理,防范征管风险。
(四)推动协税护税力度,实现合作共治精诚化
强化司法保障。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联立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发现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对税务机关提请的税收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推动部门协税。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
加强协同护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实行数据共享。发动县域各部门共享数据,打造县域数据共享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发现涉税风险。
五、结果运用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按照纳税缴费动态信用,进行智能化风险监管,对纳税缴费信用较高的纳税人给予更多便利,对低信用高风险纳税人严监管。
(一)建立包容式监管体系,发挥“信用+风险”正向激励作用
1.对高信用、无风险纳税人“优服务”
优化办税服务,实现高信用等级纳税人服务更优质。创新发票管理,实现高信用纳税人发票使用便捷。在发票数量上,对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按需供应,且可以一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可以一次领取2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在发票使用便捷度上,非服务受限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发票领用申请,半个小时内系统自动处理,办税服务厅人员当天打包速递寄出、限时配送,实现发票从“领”到“收”全流程自助“非接触式”办理。
推行“红利账单”,实现高信用纳税人获得感更强。对于A、B级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困难性减免,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完毕。C级纳税人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D级纳税人在7个工作日内核准。A、B级纳税人申请出口退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税。C、D级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对高信用等级、有风险纳税人“柔管理”
针对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在经营中出现低风险,由专业团队开展风险提示提醒和政策宣讲辅导,消除潜在的税收风险。针对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在经营中出现中风险,网格员通过提示提醒、说理式执法、实地核查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开展风险应对,促使纳税人充分自查自纠、自行解除风险。
(二)建立惩戒式监管体系,发挥“信用+风险”负向监管作用
对低信用、有风险纳税人“严监管”。严格发票供应,对于中低风险的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对于税收风险程度较高的纳税人,严格控制其发票领用数量、最高开票限额、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的监控,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实行惩戒式监管。对高风险的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从开业登记到注销登记全过程实施监管,限制享受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服务。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开办的新企业,直接责任人进行现场实名采集;纳税信用C、D级的纳税人,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不能申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经营中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项资料,注销不适用简易流程。
强化精准辅导。对信用等级低且有风险的纳税人,通过走访和问卷调查,详细了解企业的涉税需求、实际困难、税收政策知晓度和税费优惠享受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分析产生原因,为其信用重建升级提供个性化和针对性指引。建立线上税企交流群、线下对接辅导小组、开办纳税人学堂,督促此类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做好后续跟踪管理,对纳税信用持续恶化且缺乏改善意向的纳税人,采取更加有力的联合惩戒举措,切实强风险管理工作,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六、实现“信用+风险”扩围使用
深化拓展纳税信用共享共用范围,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纳入名单向社会公布,联合其他部门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政府招标供应土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社保等业务时给予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等便利,为诚信纳税的市场主体提供多项“增值”服务。与银行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联合其他部门实施惩戒。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联合相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引导纳税人提升税法遵从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部署,稳妥推进实施。制定改革事项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理分工、倒排工期,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矛盾,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二)强化运行保障。严格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密切关注纳税信用评价及风险应对中的各种问题,提前准备常见问题解答口径。对突发问题迅速汇总,并传递给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团队及时展开研究讨论统一解答口径,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三)加强宣传推介。结合创建工作新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和纳税人缴费人新期盼,发掘特色鲜明、务实创新的创建方式,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创建亮点,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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