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宾馆大院东南侧停车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比质比价公告

天河宾馆大院东南侧停车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比质比价公告

天河宾馆大院东南侧停车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天河宾馆大院东南侧停车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编号:gkbz202*****00051)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广州融通天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天河宾馆大院东南侧停车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天河宾馆大院东南侧停车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项目计划工期为:项目总工期暂定为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暂定 15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 50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体育西路133-183号。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2.8.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8.2采购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微改造、轻钢结构改造、灯光装饰工程改造、机电工程改造、景观工程改造以及综合管网工程改造等内容进行设计。
施工改造内容: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物性质和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场地范围,结合新的市场定位,通过一系列的微改造工程,包括建筑微改造、轻钢结构改造、灯光装饰工程改造、机电工程改造、景观工程改造以及综合管网工程改造等,旨在提升天河大厦大院内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赋予其历史人文价值。这些改造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天河大厦的整体品质和形象,适应新的市场需求,体现人文关怀和社会价值。
设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以上建设范围及内容具体以比质比价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涉及的所有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报价中。。

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包括联合体各方);
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设计方);
③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施工方)。

3.1.2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艺术陈设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核验签约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设计业绩(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建筑外观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或艺术陈设设计的类似设计业绩(核验合同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包括联合体各方)。
3.1.4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设计方)。
注: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上述二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二类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
3.1.6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报价,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2.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2.3与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3.2.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
3.3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联合体报价的,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以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比质比价文件规定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台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组成联台体的各方在登记后, 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报价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各方将被拒绝。 联合体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以及成交时签订的合同, 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3-11-07 17:00:00起至2023-11-10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本费

天河宾馆大院东南侧停车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文件费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13 14: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融通天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广州融通天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比质比价采购,项目编号:GXCZ-A1-********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天河宾馆大院东南侧停车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单位:广州融通天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2.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体育西路133-183号
2.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的改造范围:本次改造工程占地范围面积约4337.78平方米,入口范围面积约856.74平方米包含现状建筑保安亭和现状招牌改造,现状树岛范围约943.23平方米,地面范围约2537.81平方米,不涉及地下室。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物性质及功能的前提下,改造内容主要涵盖园林景观升级改造、保安亭、原招牌外立面微改造、灯光装饰工程、综合管线、户外家具、装饰绿化和城市艺术品等设施。
2.5最高限价: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最高限价为3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20万元;施工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80万元)。
2.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暂定为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暂定 15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 50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2.8.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8.2采购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微改造、轻钢结构改造、灯光装饰工程改造、机电工程改造、景观工程改造以及综合管网工程改造等内容进行设计。
施工改造内容: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物性质和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场地范围,结合新的市场定位,通过一系列的微改造工程,包括建筑微改造、轻钢结构改造、灯光装饰工程改造、机电工程改造、景观工程改造以及综合管网工程改造等,旨在提升天河大厦大院内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赋予其历史人文价值。这些改造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天河大厦的整体品质和形象,适应新的市场需求,体现人文关怀和社会价值。
设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以上建设范围及内容具体以比质比价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涉及的所有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报价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包括联合体各方);
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设计方);
③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施工方)。

3.1.2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艺术陈设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核验签约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设计业绩(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建筑外观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或艺术陈设设计的类似设计业绩(核验合同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包括联合体各方)。
3.1.4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设计方)。
注: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上述二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二类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
3.1.6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报价,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2.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2.3与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3.2.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
3.3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联合体报价的,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以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比质比价文件规定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台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组成联台体的各方在登记后, 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报价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各方将被拒绝。 联合体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以及成交时签订的合同, 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
4.1第一步: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 17:00至2023年11月 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同步进行线上报名申请及线上购买文件,线上报名申请程序如下: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注册并完成报名程序(平台注册流程:①企业注册登录账号;②申请“供应商”角色并通过平台审核;③在平台找到该项目并“报名投标”,同时联系代理机构,按4.2条规定完成线上购买比质比价文件程序;④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收到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签章、上传响应文件、文件加密等关键操作;如有疑问请登陆:(https://www.ronghw.cn/service/list/GUIDE)查看“新手指南”观看“供应商报名投标操作视频”并下载“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或联系“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服务热线:400-189-8880)。
4.2第二步:线上报名申请的同时,供应商进行线上购买文件,线上购买文件流程(邮件报名)如下:
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报名申请的同时,供应商进行线上购买文件,线下购买文件流程(邮件报名)如下:
1、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特别提醒:1、供应商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注册时填报的人员,默认为该单位的主账号管理员。如提示单位已注册则不用再重新注册,也不需要登录操作只需发送相关资料至邮箱即可。
2、各供应商在电汇标书款只接收公司转账不接收个人汇款。
3、发送报名资料:供应商支付比质比价文件费用后须将全部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电汇底单凭证发送至电子邮件:*********@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0*****454)。
购买比质比价文件的方式:电汇
收款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账号:120*****8710801
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比质比价文件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申请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三步:供应商的所有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可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版比质比价文件(不再另行邮寄纸质版文件)。
4.3比质比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比质比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A)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月13日14时30分,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会议室。
5.1(B)平台上传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14时30分,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平台上传版响应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平台上传版响应文件,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规则: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费用
7.1设计方案补偿:本工程不设置设计方案经济补偿,报价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采购人后续工程报价。:
(1)将成交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成交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9.其他事项: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应随时跟进快递配送的进度,确保快递员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0*****454),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交予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代理机构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快递过程中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州融通天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33-183号

联系人: 方先生

电 话: 020-********-5219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 郑怀通、裴钰、杨伟棋、许大龙

电话: 020-********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广州,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南侧停车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