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开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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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HZB-2023-NB-04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
一 招标条件
本南开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进一步加强南开区移动源污染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南开区环
境质量,需要对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已有的1套垂直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和1套移动式尾气
遥感监测车进行运行维护,维护期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开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开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函。
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
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
备的物质基础 技术资料 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七 其他

受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
式,对南开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
加响应。
一 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南开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HZB-2023-NB-047
二 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为了进一步加强南开区移动源污染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南开区
环境质量,需要对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已有的1套垂直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和1套移动式尾
气遥感监测车进行运行维护,维护期1年。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三 项目预算
49万元人民币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 46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 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 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函。
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
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
备的物质基础 技术资料 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六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地点 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日9:00
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
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
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
还)。
七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时,截止收取响应文
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7日14:3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八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津
2.联系方式:022-88303599
九 采购人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13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主任022-83561633
十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津022-88303599
十一 其他
按照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即.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一小时。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136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22-83561633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7层J单元
联系人:李津

话:88303599
电子邮件:jinhengzhaobiaol 163.com
项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英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犯玉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尾气 遥感监测 系统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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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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