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工程机械车库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工程机械车库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工程机械车库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建设管理方为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所需的机械车库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温州市生命健康小镇(茶白片区上蔡单元) B-03-1 地块,位于学府路西侧,上蔡河以南,帆海西路以北。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其中1#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2#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3#培训综合大楼6700㎡,4#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含120急救中心230㎡),5#附属楼750㎡,6#垃圾房及污水处理房56㎡;地下室建筑面积*****㎡(配建五级人防面积2510㎡),新建地面架空层(5#附属楼一层)224㎡,地下消防水池420㎡。
2.2招标范围:本次设备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机械式停车设备项目的设备供货、安装,以及机械式停车设备调试和验收、联动调试、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验收配合、人员培训、操作运维手册及售后服务、二年内(含二年)年检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所需的零件、润滑油、机油、工具、杂费、不可预见费(不含人为因素、自然灾害及不可力抗所造成的损坏维修费用))、协助设计单位对土建图纸的设计深化等工作;包含设备设计及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安装等。暂定工程量355个车位,每个车位最高限价*****元。
2.3供货及安装工期:120天,具体根据总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服从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管理。如果中标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总包有权通知中标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中标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工期限要求。
2.4 质量要求:合格。①本工程质量标准:中标方必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地方(设备使用地)相关规范以及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安装施工。并确保完工后的质量须通过一次性验收“合格”且确保“钱江杯”。凡未达到上述标准要求的必须在招标人限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所增加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如整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在中标方当月应支付的款项中按20%扣除,并承担因质量原因的赔偿带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中标方造成的质量问题,无条件返工至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②中标方供应的设备应同时满足国家、地方(设备使用地)相关规范以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③中标方保证其出售的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④中标方(如有)提供样品的,中标方供应的设备还应与经招标人确认的样品完全相符。
⑤设备功能和技术参数等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设备技术规格响应表》及附件三《主要零部件产地、规格说明》。
特别说明:机械停车设备的机外电缆由招标人提供并将电缆桥架管线接到中标方供货机械停车设备每组安装位置的后方,预留的电缆由中标方接入到机械停车设备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已获得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3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有效期内)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及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2019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
②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有效期内)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及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2019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须为已入集团分供商库的合格供应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在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十一层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购领时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入库网页截图及其它投标人须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惠民路666号汇富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开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666号汇富大厦303室
联系人:岑陈晖
电话:0577-********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十一层
联系人:周晓北
电话:0577-********、136*****994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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