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验收报告等过程资料汇编竞争性磋商公告

呼和浩特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验收报告等过程资料汇编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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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呼和浩特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 验收报告等过程资料汇
编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H-2023-FW-13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 验收报告等过程资料汇编已
由项日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
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呼和浩特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 验收报告等过程资
料汇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 验收报告等过程资料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呼和浩特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 验收报告等过程资料汇
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且同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p:www.tzxm.gov.cn/) 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
角)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
角)
七 其他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2023-FW-132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 验收报告等过程资料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完成呼和浩特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 验收报告等过程资料汇编
50105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0350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且同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tp/www.tzxm.gov.cn/) 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结果的网站被图):
三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月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
售价: 0.00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木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
书且同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 全国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p:www,tzxm.gov.cn/) 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结果的网站截
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主税)及社保缴费证明,依法享受免税
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依据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获取时将以上资料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A4纸)
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水岸小镇G区3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戴女士0471-6621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竿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0471-3489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酸 侍利峰

话:13404809955
2023年11月6日
上海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铺路水岸小镇G区4号楼三层
联系人:戴女士
电话:0471-66212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
联系人:张春霞 侍利峰
电话:0471-348991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击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城
150105
00358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期评估、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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