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类项目的通知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龙府规〔2023〕1号)工作安排,我局启动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申报项目共5个业务类别,分别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专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成长专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专项、强化科技金融赋能专项,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税务登记、统计核算应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二)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申报承诺书,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等。
(三)凡提供的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四)与区内其他政策内容有重复的,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补的,按照奖补金额标准,依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链接:https://lqykjxt.cn:8801/)(请注意为新网址)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申报书封面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审查意见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以上盖章签字页以各类申报书为准,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三)项目审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2.所需材料详见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指南。
3.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在线申报材料一致,按照封面、填报说明、申报书、附件、承诺书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审核环节审核意见,并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高技术产业发展科
联 系 人:杨彬 冯馨
联系电话:028-********
地 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2楼214室
附件: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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