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宣恩县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宣恩县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恩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招标采购办公室(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44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EXY2023(F)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宣恩县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

5.预算金额:*****.00元

6.最高限价:*****.00元,超限价投标无效

7.采购需求: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详见询价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恩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44号)。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获取(文件获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718-*******133*****406

凡有意参加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或扫描或邮寄以下盖鲜章的资料到宣恩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现场或邮箱(*********@qq.com)获取询价文件,网络获取或邮寄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须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有)、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应充分考虑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的风险。发送成功30分钟后,电话联系确认。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获取。

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获取。

3.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4《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宣恩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二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恩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为: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恩县人民医院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44号

联系方式:07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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