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绩效评价报告的公示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绩效评价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以及中、省、市有关绩效评价的规章制度,按照《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长财函〔2023〕99号)、《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计划的通知》(长财函〔2023〕100号)安排,绩效评价组对“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资金和使用情况
一、项目预算资金和使用情况 | |||||
项目名称 | 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 | ||||
实施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公路管理站 | ||||
主管科室 | 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科 | 主管部门 | 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 | ||
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 2614.10万元 | ||||
项目实际支出 | 已到位资金1931.42万元,已全部支付。 | ||||
二、项目绩效目标 | |||||
对沿线路基塌方进行清理,修复路基、路面病害、修复安防设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 |||||
三、综合评价结论 | |||||
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完成了项目设定目标,获得了较好的满意度评价,但在项目绩效指标设计方面考虑不全面、项目信息在文件中描述不一致,需进行统一。 | |||||
四、主要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 |||||
主要问题:1.项目立项时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2.项目信息在文件中描述不一致,需进行统一。 有关建议:建立健全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考评机制和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设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全流程监管,项目结束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 |||||
五、综合评价得分和等级 | |||||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指标得分 | 得分率 | ||
投入 | 30 | 27 | 90.00% | ||
产出 | 35 | 29 | 82.86% | ||
效益 | 35 | 35 | 100.00% | ||
合计 | 100 | 91 | 91% | ||
绩效评价得分:91分综合评价结果等级:优 |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受高原高空槽和副热带高压的共同影响,西安2021年6-9月降水量达到60年来最高,监测显示,2021年6月1日-9月25日西安市降水量为523.6~878.0毫米。与历年同期相比,长安区偏多5-9成。强降雨造成长安区境内14个街道办辖区的省道、县乡道村道等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特别是部分路段损毁特别严重,造成交通中断。本次水毁修复工程根据实际调查资料,主要施工内容为对沿线已水毁的挡墙、路基工程进行修复,路基塌方进行清理,路面新浇筑18cm混凝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路基缺口采用新设挡墙路堤墙等防护构造物进行防护等。
为项目更好的实施开展,长安区交通运输局向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关于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项目建设书的请示》。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文件《关于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行审投复〔2022〕77号)。施工图设计由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批复,批复文件《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长安区2022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长交发〔2022〕29号)。
(二)项目实施范围
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共涉及14个街办,56条村道,水毁路线总长共12.858公里。
1.主要建设内容:
滦镇街办七条村道分别为:沣峪村通村路、王家沟通村路、枣岭村通村路、小坝村通村路、南石槽村通村路、石峡沟村通村路、黄峪寺村通村路。
杜曲街办八条村道分别为:韦村上塬路、杜曲村村道 1-2、杜曲村村道3、杜曲村村道4、夏侯村上塬路、杨万村环村路、新长胜村上塬路、弘福寺上塬路。
子午街办三条村道分别为:天子峪村通村、杜角镇村、抱龙峪村通村路。
黄良街办:黄良便民桥道路。
王曲街道办三条村道分别为:罗家湾至贾里村村道、马场一组至马场二组村道、高家湾上塬路。
五台街道办:新农村五组村通路。
大兆街道办四条村道分别为:三益村村道1、三益村村道2、伍府井村道、友联村村道。
太乙宫街道办四条村道分别为:西岔组路、蛟天路、游龙山路、新北村6组上塬路。
王莽街道办:王莽村骑行道。
杨庄街道办三条村道分别为:付家塬至李家山通村路、扯袍峪至魏家岭通村路、魏家岭村内道路。
砲里街道办两条村道分别为:四联村上塬路、杨魏三官堂村村内道路。
魏寨街道办六条村道分别为:白庙村2组村内道路、白庙村7组村内道路、候村1组村内道路、候村2组上塬路、彭村-鸣魏路、彭村上塬路。
引镇街道办六条村道分别为:羊健村村外骑行道及村村内道路、羊安路至甫十路、安上村通村路、白道峪村村内道路、常沟村通村路、东兴村通村路。
鸣犊街道办七条村道分别为:仁村村内道路、燎原村村内道路、查新村村内道路、留公村村内道路、东高村村内道路、晓村村内道路、师村村内道路。
2.主要工程数量:水泥砼路面10.336千平方米,沥青砼路面0.633千平方米,砂石路面3.118千平方米,C20片石砼挡墙*****.3立方米,C20砼边沟885.9立方米,波形钢板护栏786米。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预算与拨付
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项目预算资金总额2614.10万元,截至2023年7月末,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共拨付项目资金1,666.42万元,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局拨付项目资金265.00万元,合计拨付1931.42万元,预算资金拨付率73.88%。
2.资金到位及使用
截至2023年7月末,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项目已到位资金1931.42万元,均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付率100%。
三、总体评价
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项目申报、审批严谨健全,项目开展基本符合要求;项目实施修复了原有道路水毁段落,加固了道路两边不稳定边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高效、舒适的重要道路;满足了群众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需求,符合“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求。
评价小组对每条水毁修复道路沿线人民群众发放不少于5份调查问卷,共计发放问卷195份,回收问卷195份。经分析统计,水毁道路恢复情况满意及非常满意占比100%。从调查的结果看,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获得了较好的评价,但在项目绩效指标设计方面考虑不全面。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和《西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市财发〔2020〕56号)规定,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评分标准,“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分;根据评价结果级别划分标准,评价结果为“优”。各项指标设置及得分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项目
指标体系评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描述 | 标准 分值 | 评价 得分 |
投入指标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2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2 | ||
绩效指标合理性 | 3 | 2 | ||
工作方案合理性 | 3 | 2 |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2 | 2 | |
项目管理的执行是否合规 | 5 | 4 | ||
项目招标、变更管理情况 | 3 | 3 | ||
项目执行监督情况 | 5 | 5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2 | 2 | |
资金支付是否合规 | 3 | 3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程实施里程 | 5 | 5 |
实施道路数量 | 5 | 5 |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 | 7 | |
时效指标 | 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 5 | 5 | |
成本指标 | 资金拨付率 | 5 | 2 |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5 | 5 | ||
效益指标 | 生态指标 | 是否占用耕地、宅基地 | 5 | 5 |
是否考虑建筑垃圾处理 | 3 | 3 | ||
是否考虑土壤、工程地质和地形地貌等条件 | 2 | 2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缺陷责任期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沿线出行群众满意度>=95% | 10 | 10 |
合计 | 100 | 91 |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投入类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指标赋值30分,综合得分27分。
1.项目立项:主要评价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指标合理性与工作方案合理性。指标赋值10分,评价得分8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赋值2分,评价得分2分。项目立项符合立项通知规定的要求,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最终确认申报项目。
(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赋值2分,评价得分2分。项目申报流程符合规定,申报资料保存完整。
(3)绩效指标合理性:指标赋值3分,评价得分2分。绩效目标基本明确,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具有可行性。但绩效指标中并未考虑到生态效益指标,未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如何处理,施工是否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影响。绩效指标制定不全面完整,扣1分。
(4)工作方案合理性:指标赋值3分,评价得分2分。工作方案符合公路管理条例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设目标合理明确。但工作方案中对时间安排不恰当,对项目执行期间预计存在一定误差。工作方案未充分考虑实际项目执行期间,扣1分。
2.项目管理:主要评价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农村公路管理站管理的执行以及监督情况,指标赋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
(1)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指标赋值2分,得分2分。项目管理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且符合公路管理要求。
(2)项目执行情况是否合规:指标赋值5分,得分4分。项目实施依据项目方案执行,实施过程规范,项目执行过程资料完整,但项目设计批复正文与附件水毁村道统计表中涉及道路的数量不一致,扣1分,评价得分4分。
(3)项目招标及变更管理情况:指标赋值3分,得分3分。项目招投标过程规范,工程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及时且符合项目变更流程。
(4)项目实施监督情况:指标赋值5分,得分5分。工程、监理日志及安全管理资料保存得当且记录完整,验收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3.财务管理:主要评价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的执行以及监督情况,指标赋值5分,评价得分5分。
(1)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指标赋值2分,得分2分。长安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制定《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公路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并据此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2)资金支付是否合规:指标赋值3分,得分3分。资金支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挪用、占用情况。
(二)产出类指标
主要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指标赋值35分,综合得分29分。
1.数量指标:主要评价工程实施里程和实施道路数量。指标赋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工程实施总里程12.858公里。实施道路56条。达到工作方案申报数量。
2.质量指标:主要评价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要求。2023年7月长安区交通运输局联合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安区乡村振兴局、长安区财政局组成联合竣(交)工验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出具《2022年长安区第一批财政现结补助资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农村公路谁会修复工程(村道)项目)》鉴定书。鉴定书中,验收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评定该项目验收综合得分87.08,合格。
根据评分标准:工程验收评分100分,得10分;95-99分,得9分;验收评分90-95分,得8分;验收评分85-90分,得7分;80-85分,得5分;80分以下得3分;60分以下不得分。本项目验收综合得分87.08分,评价得分7分。
3.时效指标:主要评价工程开工完工时间是否按照方案实施。指标赋值5分,评价得分5分。项目方案变更后,开工时间为2022年10月,完工时间预计在2023年2月底。实际项目A标段于2022年10月15日开工,2023年2月10日完工;B标段于2022年10月1日开工,2023年1月29日完工;C标段于2022年10月1日开工,2023年1月29日完工。符合项目方案预计进度。
4.成本指标:主要评价资金拨付率和资金支付及时率。指标赋值每个指标5分,赋值共10分,评价得分共7分。项目总预算2614万元,已拨付资金1931.42万元,资金拨付率为73.88%。已拨付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费用支付,已拨付资金支付率100%,已拨付资金支付率评价得分5分。资金拨付率满分5分,95%-100%得5分;90%-95%得4分;80%-90%得3分;70%-80%得2分;60%-70%得1分;60%以下不得分,项目资金拨付率73.88%,资金拨付率评价得分2分。
(三)效益类指标
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指标赋值35分,综合得分35分。
1.生态效益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占用耕地与宅基地、是否考虑建筑垃圾处理与是否考虑土壤、工程地质和地形地貌等因素。指标赋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缺陷责任期。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施工完工后,是否与施工单位约定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是否超1年。指标赋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项目于2023年2月底前完工,2023年7月由项目验收委员会出具验收初步鉴定书。合同中约定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目前尚未彻底完成验收,也未签发缺陷责任种指数。因此尚在缺陷保证期间。
3.社会效益指标:评价是否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指标赋值5分,评价得分5分。绩效评价组采取线下问卷调查方式向56条道路沿路居民发放问卷,回收问卷195份。对于西安市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项目,100%的居民反馈工程完工后,保障了出行安全和公路畅通。
4.项目满意度指标:主要评价沿线出行群众满意度。指标赋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绩效评价组采取线下问卷调查方式向56条道路沿路居民发放问卷,回收问卷195份。对于西安市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谁会修复工程(村道)项目,100%的居民选择了“满意”。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时绩效目标考虑不全面,绩效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项目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时未考虑到生态效益指标,未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如何处理,施工是否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影响。绩效目标设立不全面,需对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完善,同时在项目过程中长安区交通运输局应对绩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并填报绩效监控表,项目结束后应进行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结果。
(二)项目信息在文件中描述不一致,需进行统一。《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村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行审投复〔2022〕77号)、《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安区2022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村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行审投复〔2022〕58号)、《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长安区2022年农村水毁修复工程(村道)施工图纸批复》(长交发〔2022〕29号)正文部分均显示该项目涉及长安区14个街办、56条村道,但《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长安区2022年农村水毁修复工程(村道)施工图纸批复》(长交发〔2022〕29号)附件水毁村道统计表中显示涉及的村道为57条,项目信息在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经沟通核实,该项目实施范围涉及56条村道,实际修复56条村道,项目施工图纸批复附件中将一条道路根据村内和村外部分采用不同修复方案分别进行了表述,造成了项目信息的不一致。
六、建议
建立健全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考评机制和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设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全流程监管,项目结束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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