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浠水县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配套排水箱涵工程EPC浠水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浠水县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配套排水箱涵工程EPC招标公告

浠水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浠水县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配套排水箱涵工程EPC浠水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浠水县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配套排水箱涵工程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浠水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浠水县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配套排水箱涵工程(EPC)浠水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浠水县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配套排水箱涵工程(EPC)(HBXS-******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浠水县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配套排水箱涵工程(EPC)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3】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齐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清泉镇
建设规模:在月山路(丁麻路-玉屏路)南侧新建2.5*2m 排水箱涵 223米(含调节涵)、2.3*2m 排水箱涵135米(含调节涵),d1000雨水管道100米,收纳月山路以北区域的月山、新党校及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行洪流量,同时在南侧预留雨水箱涵接口,收纳规划物流中心雨水。建设内容为:土方开挖、支护工程、道路破损恢复工程、箱涵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完成浠水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浠水县现代智慧综合物流园)配套排水箱涵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整体项目验收完成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1)勘察设计部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等工作;(2)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如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检验、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最终建设规模(设计及施工内容、总投资额度)以业主或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15
合同估算价:769.3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1.3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非施工单位)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电子签章、递交投标文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xypt.hbggzyfwpt.cn)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款规定;(4)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中标人须将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网址http://www.hbbidcloud.cn/hubei/tzgg/********/1c******-bcaf-4e3f-97c7-*******e3cdb.html。 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hbbidcloud.cn/hubei/tzgg/********/cde*****-6569-4ce8-bcd8-f0c3bf87cd7f.html。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齐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鑫湖大厦14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713-*******
电话:
071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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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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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三级物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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