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3
2026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Y2023-GZ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3-
2026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服务要求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
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 规范 法律 法规
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均须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规范 法
律 法规,以及省 市等下发的有关工程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
2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403001
(001)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3-
2026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3
2026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
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为本项目
提供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及 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
通知 建办标 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3.4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
信行为查询,在失信执行器内的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 其他
详见附件
八 监督部门
2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九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
址:兴城市兴海南街136号
联系人:计中新 李琳
电
话:0429-56500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朝辉里13号楼1单元201
联系人:韩经理
电
话:13942935521
电子邮件:1nzyxmgl( 163.com
。管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4030010
贡
937
第一卷
招标公告
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3-2026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3-
2026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兴城市交通
运输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兴城市
2.2项目内容:招标代理 工程概(预)算 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 竣工结(决)
算审核(含工程结算审核)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在服务期间,招标人
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有权对项目范围及业务内容进行调整。
2.3服务期限要求:2023年-2026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入围方式:择优选择入围6家服务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为本项目
提供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建办标 2021 2
6号的相关规定。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3.4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
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
,在失信执行器内的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
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3领取招标文件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
4.4投标保证金金额:0.8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
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136号
联系人:计中新 李琳
电话:0429-56500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