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纺织园区内110kV、220kV线路改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业纺织园区内110kV、220kV线路改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精河县工业纺织园区内110kV、220kV 线路改迁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开标地点:新能大厦2楼多功能厅 批次编号:QGZB2016-SG01-01 招标状态:标书发售 招标类型:施工 项目负责人:刘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负责人电话:****-******* 截止时间:2016-02-02 11:00:00 开标时间:2016-02-02 11:00:00 文件递交地点:新能大厦2楼多功能厅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2-02 11:00:00 购买标书时间:2016-01-13 10:30:00至2016-01-20 17:00:00 描述
精河县工业纺织园区内110kV、220kV 线路改迁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GZB2016-SG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施工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见下表,项目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子标号
标书费(元)
QGZB2016-SG01-01
施工一标段
1
1000
2
8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类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各包施工资质(需在有效期内的)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改扩建工程达到原质量标准。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招标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3.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6年 1 月13日至2016年 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2楼210室(卫星广场旁)现金购买。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购买标书。
3.3请详细阅读以下具体流程及要求:
3.3.1拟参与本批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直接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的支付手续。
现金购买具体流程:至新能大厦2楼招标代理部(203-1房间)开具发票→新能大厦2楼210室办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支付及发票盖章等手续→相关备案人处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电汇购买具体流程: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文件规定账号→财务部确认到账→投标人至新能大厦2楼招标代理部(203-1房间)领取发票后到相关备案人处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3.3.2投标人所投标包将以备案人处备案记录为准,若因投标人备案错误或未到备案人处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收取投标文件。
3.3.3备案时投标人需填写备案单(分正、副联),正、副联盖章后,正联交予备案人备案,副联自行保管至开标结束。
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
供应商名称
请在此处填写正确、完整的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XXXXXXXXXXX
参与项目名称
XXXXXXXXXXX
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XXXXXXXXXXX
标段名称
XXXX
购买的分包情况
包X
请将银行电汇凭证复印在此处
注: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未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履行登记备案的单位或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登记备案名称必须采用全称,并且与招标应答文件编制单位及盖章名称完全对应,资料费和招标保证金所采用的单位名称须与登记备案名称一致,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为其所办理的汇款或票据;否则,其参与该次招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3.4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一(项目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5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
邮 编: 830012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行 号:********0454
收款人名称: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芸
电话: ****-*******
传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6年 2月 2 日11:0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新能大厦2楼多功能厅(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街8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 2月2 日11:00整(北京时间),在新能大厦2楼多功能厅(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街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标前澄清答疑
新能电力服务在线http://www.xnepso.com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只要发布在本条款规定的网址,都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必须主动阅知。
8、特此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 应答人应提供 “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告知出具之日前三年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行贿犯罪情况,否则将予以否决)。
9、声明:
1、中标结果公布后至合同签订之日前,中标厂商出现申请(或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合同签订后,合同供应商出现申请(或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的,买方有权终止或取消合同。
3、中标厂商将中标产品转包的,一经发现将停止其以后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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