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资助育人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招标公告

学年资助育人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招标公告






点击此进行报名,或查看信息来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2023-2024学年资助育人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学年资助育人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项目

二、采购编号:BOC-ZH-*******

三、项目简介:

中国银行采购1名供应商。

中国银行计划举办2023-2024学年资助育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本次活动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邀请150名高校师生参与。共计分3批次开展活动,每次活动天数为5天4晚。参观地点包括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总行大厦、高校(加党校老师授课)、天安门广场、长城、香山、颐和园、故宫、航天城、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鸟巢、水立方、冬奥场地、国家博物馆、在京高校等。

注:本项目通过公开挂网方式邀请符合中国银行需求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被邀请谈判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

(三)被邀请谈判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采购邀请公告发出之日(含)止(以证明文件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组织团体旅游、游学、参观、访问等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分专家组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四)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被邀请谈判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入名单处罚期内。

(六)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被邀请谈判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八)被邀请谈判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及肖像权、所有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本项目所使用的图片、字体应明确并告知使用途径、年限等。如因此与第三人发生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被邀请谈判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九)被邀请谈判人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十)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四)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五、

六、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3年11月06日到2023年11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中国银行2023-2024学年资助育人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项目采购邀请文件”。

(三)提供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8日 9:00-9:15(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银行总行中银大厦西门。

(三)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四)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委任的本项目授权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或未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电子邮件形式,需加盖公章扫描件)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地  址: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

邮  编:******

电  话:010-********

传  真:010-********

电子信箱:liyanxia_hq@bank-of-china.com

联 系 人:李燕侠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