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解读

《深圳市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解读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对(《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5年)》)解读


一、建设节水典范城市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深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节水工作,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新时代治水兴水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近两年来,总书记在黄河、江苏等地考察时又反复强调,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将节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专门提出深圳要“率先建成节水型城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战略部署,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率先建成节水型城市,把节水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健全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的任务目标。

作为全球著名的国际化大都市,深圳人口产业密集,但由于地域有限,本地水资源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生活和城市发展所需,全市85%以上的用水需从市外东江调水解决。全市人均水资源量仅154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属于严重缺水城市。目前全市用水总量已逼近省政府下达的21.13亿立方米指标“红线”。

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和关心深圳的水资源保障问题,为支持深圳可持续发展,正在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即使这样,深圳的水资源保障形势依然非常严峻,未来随着经济和人口的持续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基于上述背景,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开源节流,在拓展市外水源保障的同时,大力加强全市节水工作,积极探索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2005年起陆续颁布《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等近10部法规规章,成为华南地区首个为节水立法的城市;2006年单独成立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蓬勃发展。经过多年努力,深圳市先后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光荣称号。2020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到7.32立方米,供水管网漏损率约8%,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我市节水工作虽然取得不少成效,但距离国家对深圳先行示范的期望、距离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仍有提升空间。因此,我市更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站在先行示范的高度来谋划未来的节约用水工作,高目标、高质量开展节水典范城市建设。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经张勇副市长审阅、黄敏常委专题会议审议、陈如桂市长审阅批示,最终经王伟中书记亲自主持召开的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二、《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在介绍具体内容前,我先讲一下节水理念问题。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节水工作的核心就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因此,我市将节水纳入城市发展战略,通过制度、政策、科技等手段,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为深圳建设美丽中国节水型城市典范提供有力支撑。

基于上述理念,我市经过调查分析,严谨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科学设定了建设节水典范城市的工作目标,提出了推动目标实现的“七大行动”,具体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实施“十、百、千、亿”节水行动计划,全面实现“双建、双控、双降、双升”节水成效,到2025年城市用水效率跻身国际先进行列,形成人水城共融共生的绿色发展模式,建成节水典范城市。

(二)“七大行动”措施

第一,健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完善节水政策法规是做好节水工作的第一要务。我市将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大胆创新突破,开展《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近10部法规规章的新一轮修订工作,重塑一套行之有效、特色鲜明的节水法规体系。节水指标标准体系方面,要把深圳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的城市节水指标体系,制订公共机构、工业企业等节水型载体创建评价标准、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等,形成一套高度贴合本地特点的标准体系。

第二,全面实施节水双控管理。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之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强化刚性约束。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三同时”等用水节水监管,加大节水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现源头、过程、末端节水管控。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红线”指标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立方米以下,较2019年下降21%。

第三,深入挖掘开源降损潜力。积极推动工业和市政大用户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代替自来水,把优质自来水置换出来,2025年推动1亿立方米的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和智能化独立计量区域分区管理,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至7%以下,较2019年下降24%。

第四,实施行业深度节水行动。推动重点工业用水户开展专项节水诊断和技术改造,在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居民家庭等各行业领域大力推广普及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把落后的、费水的老旧设备器具淘汰出去。202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4立方米以下,较2019年下降18%;公共机构人均用水量较2019年下降10%以上。

第五,全面推进节水型载体创建。主要是完成节水“十、百、千”任务:“十”是指10个区全部按国家标准建成节水型社会,实现全覆盖;“百”是指完成100个节水标杆创建;“千”是指完成1000个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小区等节水载体创建。2025年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户数占比)达到30%以上,节水型工业企业、单位覆盖率(水量占比)分别达到20%以上,高出国家节水型城市覆盖率指标一倍。

第六,推动科技节水提质增效。依托深圳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优势,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的深入融合,建立政府、供水企业、用水户互联互通的智慧用水节水系统,让节水工作更加智能化、精细化、科学化。2025年,用水大户的智慧水表覆盖率达到100%,全部实现在线监管和信息共享。

第七,创新完善节水市场机制。继续深化水价改革,研究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的运营管理激励政策,提升用户节水意识和完善节水激励机制。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严肃查处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推动高等院校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建成一批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加快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鼓励提升设计、设备生产、维护等市场主体的产业化、规模化水平。

为深入推动落实“七大行动”,市政府高位建立市级节水统筹领导机构,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囊括34个政府部门和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明确责任分工,构建多部门联动推进大格局。同时,每年制定工作任务,严格监督考核,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目标完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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