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入口称重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入口称重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入口称重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为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车运输管理服务的通知》(交办 公路函【2022】160 号)、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大件车通行保障工作的函》的要求,完善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大件运输主通道建设,加强入口称重检测及通行能力,满足日益剧增的大件车通行需求,本项目在对辽宁省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的入口称重检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对于涉及更换称重设备的14个收费站进行:①原有称重设备进行拆除并更换;②拆除并新建导流岛;③红外线车辆分离器(包含防护架)、数据防雷器、雾灯、全要素识别一体机等机电设备配合迁移至对应位置;④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对应的所有工程;⑤本次工程相关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并提供相关设备的使用培训及技术资料,以及配套的相关标志标线施工等;⑥为每套称重设备新增 1 套轴型识别终端设备。

  本次询比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 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12个月。称重设备产品质保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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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请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询比文件:

  ①《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IyU8_WQ?pwd=1fmx,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1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开标时间推迟,采购人将及时发布通知,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评审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024-********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先生 孙先生

  电 话:024-********(转0)

  传 真:024-********(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gsjzb_hj@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口称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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