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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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NHJT 2023 (滇)第 1103号 )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一 招标条件
本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13万元, 招标人为 昆明市征地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
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
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计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及 2020年度至今任意 1
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1.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行政处罚信息 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
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年 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盖公章),新成立
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
盖公章)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年 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盖公章),新
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说明(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
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年 11月 07日 09时 00分到 2023年 11月 13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 1套(彩色 pdf
格式),发送至 1642943849 qq.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予以确认。(注:邮件中须注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加盖
公章 )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由
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11月 17日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 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501)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 11月 17日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 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501)
七 其他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湖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 11 月 17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NHJT 2023 (滇)第 1103号
2.项目名称: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预算金额: 130000.00元(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报废鉴证服务项目 1 项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项 漏
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
购需求 。
6.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行业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 真
实准确 清晰有据。
6.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目委托内容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
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
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计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及 2020年度至今任意 1
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1.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行政处罚信息 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
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年 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盖公章),新成立
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
盖公章)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年 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盖公章),新
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说明(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
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 11月 07 日至 2023年 11月 13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座 1501)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 1套(彩色 pdf格式),
发送至 1642943849 qq.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予以确认。(注: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
联系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 (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由法定代表人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
4.售价:人民币 400元 /份,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3年 11月 17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座 1501),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 开启
1.时间: 2023年 11月 17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座 1501)
六 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征地管理处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桃源街 57号 
联系方式: 0871-63186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座 1501  
联系方式: 18988081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颖 李阳 赵成艳 陈珏惠 金菊花 祝青
电   话: 18988081657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昆明市征地管理处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桃源街 57号
联 系 人: 老师
电 话: 0871-6318635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座 1501
联 系 人: 聂颖
电 话: 1898808165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定资产报废 鉴证服务 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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