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关于昆山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升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关于昆山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升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昆山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C2023-G2-085;

2.项目名称:昆山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升级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捌万贰仟元整(¥882,000.00);

5.采购需求:

序号

建设内容

平台框架(升级)

环境空气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升级):

提供首页专题工作台、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报警管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报表管理、地理信息子系统功能,对原有的数据查询与统计报表进行升级、并完善报表内容。

2.1

环境空气数据感知软件

2.2

环境空气数据管理子系统

2.3

环境空气移动应用APP子系统(平台升级)

地表水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升级):

提供首页专题工作台、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报警管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报表管理、地理信息子系统功能,对原有的数据查询与统计报表进行升级、并完善报表内容。

3.1

地表水数据感知软件

3.2

地表水数据管理子系统

3.3

地表水移动应用APP子系统(平台升级)

地表水自动化质控系统(新增):

提供自动化质控的全程管理功能,提供仪器管理、日质控、周质控、月质控、停站管理功能。

4.1

仪器管理

4.2

日质控

4.3

周质控

4.4

月质控

4.5

停站管理

噪声自动监控系统(新增):

实时监测城市噪声数据,分析城市噪声源,提供首页专题工作台、数据采集、查询统计功能。

6.1

噪声数据感知软件

6.2

噪声数据管理子系统

VOCs在线监测(监控)平台(新增):

实时监测分析大气颗粒物组分变化趋势,提供实时在线状态、数据查询、数据审核、智能分析功能。

7.1

VOCs数据感知软件

7.2

VOCs数据管理子系统

机动车尾气遥测监控系统(平台升级):

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管理,提供数据展示、数据查询、历史数据接入功能。

8.1

尾气数据感知软件

8.2

机动车尾气遥测管理子系统

GIS综合数据展示一张图(新增):

汇聚空气、地表水、噪声数据,综合展示昆山市整体环境质量信息,提供环境空气数据展示子系统、地表水数据展示子系统、噪声、辐射、尾气数据展示子系统功能。

9.1

总览一张图(包含噪声点位、地表水、空气、机动车尾气)

9.2

环境空气数据展示子系统

9.3

地表水数据展示子系统

数据共享平台(新增):

10.1

与苏州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对接空气、地表水和噪声数据

10.2

昆山环保局生态环境大数据监管中心平台对接

10.3

昆山环保局生态环境大数据移动端平台对接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系统上线试运行,120工作日内完成系统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供应商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并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起(北京时间);

3.远程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3年11月28日9:30至9:4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五、公告信息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2.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

5.2供应商QQ群:*********,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0512-********

6.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8.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2.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801号;

3.联系人:孟烨;

4.联系方式:051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2栋6楼;

3.联系人:王铭华;

4.联系方式:0512-********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标签: 监控平台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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