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人民法院物证室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物证室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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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民乐县人民法院物证室改造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芦秦 | 联系电话 | 188*****877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08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10 17:00:00 |
采购单位 | 民乐县人民法院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民乐县人民法院物证室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MLXFY******-007
民乐县人民法院物证室改造工程,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 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民乐县人民法院物证室改造工程(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1.2预算金额:玖万捌仟零陆拾伍元贰角伍分(¥*****.25元)
1.3工期:20日历天。
1.4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5项目地址:民乐县。
1.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5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恒之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亨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甘肃万尚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在竞价结束后一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人;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
4.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民乐县人民法院
地 址:民乐县世纪大道北侧
联系人:芦秦
电 话:188*****877
代理机构:甘肃华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掖市民乐县电商5号楼三楼
联系人:方金
电 话:139*****403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网址:
附件信息
标签: 物证室改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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