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我站拟将2023-2024年的水务工程检测服务通过框架协议入围3家检测单位承担对应在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抽检任务。主要检测对象为对质量有疑问或对结构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部位,主要检测项目有建筑材料检测、混凝土检测、桩基检测、坝体检测等。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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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年(2023年11月-2025年11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中标人的检测场所

五、服务标准

1、运输、保险及保管要求
1.1中标人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到试验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检测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检测工作要求
2.1为保证检测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检测质量,投标单位须在长沙拥有固定的检测场所以及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
2.2中标人须加强检测实施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实施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其委托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3每次检测工作完成后一周内,中标人应提交检测报告三份。
2.4中标人负责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质量要求
3.1以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作为服务标准;
3.2做到检测公正、公平、公开,遵纪守法;
3.3严格按相关规范规程及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测;
3.4本着对客户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社会负责和对国家负责的态度进行每一道工序。
4、考核要求
中标人须全程接受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控考核,主要检查中标人的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质量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及实验室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主要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实验室检查等方式,连续2次未通过采购人的质控考核,则视为自动取消承担项目资格,并收回已付款项。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属于伴随性服务,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按简易验收程序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单位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投标人所报单价须包含完成对应检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中标人已承担所承接区域被抽检项目的施工自检或建设方、监理方抽检的,则由采购人将检测任务委托给其他无须回避的中标人,如遇超出或不足合同业务量的,则由采购人指定调整工程项目。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水利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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