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33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评价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四个梯级的第二级,位于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境内。上游距乌东德水电站约182km,下游距离溪洛渡水电站约195km。白鹤滩坝址控制流域面积43.03万km2,占金沙江流域面积的91.0%,多年平均流量417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315亿m3。白鹤滩水电站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左右岸引水发电系统及导流建筑物等组成。拦河坝为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高程834m,最大坝高289m,混凝土方量约803万m3。采用坝身泄洪表孔、深孔与岸边泄洪洞联合泄洪的方式泄洪,;坝后采用水垫塘消能,设置混凝土重力式二道坝,泄洪洞出口采用人工水垫塘消能;坝身布置6个表孔和7个中孔,3条泄洪洞均于左岸靠山侧布置;电站厂房采用两岸各布置8台机组的首部式地下厂房,均靠河侧布置,引水系统采用单机单洞,尾水系统采用两机一洞,两岸尾水出口均在基坑下游,左岸3条、右岸2条尾水洞与导流隧洞结合;施工导流采用河床一次截流、围堰全年挡水、隧洞导流的方案,两岸导流隧洞均靠山侧布置,左岸布置3条低导流隧洞,右岸布置1条低导流隧洞、1条高导流隧洞。
工程区域地处亚热带季风区,属典型的金沙江干热河谷大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1.9℃,极端最高气温42.7℃,极端最低气温0.8℃,极端气温温差大、昼夜温差变化明显;大风频发,常年240d以上出现七级以上大风;多年平均降雨量733.4mm,多年平均蒸发量2231.4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6%,干湿季节分明。
根据水文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和枢纽建筑物布置特点,白鹤滩水电站采用河床一次截流、土石围堰全年挡水及导流隧洞导流的施工导流方案。导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最大瞬时流量*****m3/s。围堰采用土石围堰结构型式,防渗体采用复合土工膜斜墙的堰体防渗形式。上游围堰堰顶高程658.00m,堰高83m;下游围堰堰顶高程628.00m,堰高53m。共布置5条导流洞,左岸布置3条,右岸布置2条,5条洞线均呈双弯、各岸平行布置。导流洞洞身断面采用17.5m×22.0m城门洞形,隧洞总长为8980.26m,其中导流洞下游段均与尾水隧洞相结合,结合洞线长度为2005.75m。
目前已实现节点目标为:2017年4月开始大坝混凝土浇筑,2021年4月6日导流底孔下闸、开始蓄水,2021年5月31日大坝全线浇筑到顶,2021年6月28日首批机组投产发电。2022年12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相关支持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必要的现场检查、资料收集、技术分析和作业环境检测,编制《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根据过程审查及验收会议意见对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2)在招标人的指导下编制《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建设运行自检报告》,指导设计、监理、施工安装等参建单位编写《参建单位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自检报告》;
(3)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展相应的现场检查、验收会议,及其意见的整改工作;
(4)为完成本项目由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3服务期
预计直线服务工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取得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鉴定书之日止(预计且不限于2024年1月至12月,以项目实施的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水电规安办〔2016〕115号)认定的,具有从事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资格的机构;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大中型水电工程安全验收评价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评价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组织编制过或正在承担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宁南县白鹤滩镇上村梁子业主营地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834-*******
电子邮箱:xie_qian@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麻先生
电话:028-********
电子邮件:ma_kunku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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