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2015年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LZB2016-06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铜川市王益区健康路16号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3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预算:共99万元。 采购内容:自定装备采购。 项目用途:用于办案。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A、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B、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警用电子或防爆设备; C、主要设备的要求: 1、警用产品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个别产品(现场搜查窥镜、反侦察设备等)需提供检测报告。 2、执法记录仪需提供: 1)设备制造厂家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原件递交); 2)执法记录仪后台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原件递交); 3)应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规格参数以检测报告为准,并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红章; 4)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有记录仪品牌商标注册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原件递交); 5)设备制造厂家应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原件递交); 6)设备制造厂家应具有新型实用专利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原件递交); 7)应具有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家红章(原件递交)。 3、其它主要设备需提供: 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3C、节能环保认证。 D、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证件,上述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0日止 2、发售地点: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商银行三楼313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铜川市寓园宾馆六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文件制作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组织开标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王益区支行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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