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面向东盟国家招生宣传第二批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面向东盟国家招生宣传第二批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为提高我校在东盟国家的知名度,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拟开展2023年度面向东盟国家招生宣传(第二批)服务采购,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面向东盟国家招生宣传(第二批)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10万元

(三)服务期限:60个日历日内

二、 项目需求及重点

在不少于3个东盟或南亚国家,以线上媒体、报纸等多种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包括配套的中文内容建设和英文翻译。

(一)线上媒体宣传:供应商须在东盟地区15个线上新闻媒体、社交媒体开展我校国际学生招生宣传工作,在每个媒体上开展至少1次宣传,并将宣传截图提交采购人。

(二)报纸宣传:供应商须在不少于3个东盟或南亚部分国家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我校招生宣传内容,宣传次数不少于2份,报纸版面须占全版1/10-1/4,采用英文发行。

(三)服务保障及成果要求:供应商须确保服务效果及质量,最终须保障不少于40名意向学生的咨询和报名材料;须协助后续相关面试事宜,并负责整理最终所录取学生的报名资料。

三、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有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1,000.00元。

(二)缴纳方式: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园湖支行

银行账号:080*****000*****

供应商转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面向东盟国家招生宣传(第二批)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三)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合同金额的5%(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签订合同前交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银行账号: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园湖支行

开户银行:080*****000*****

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面向东盟国家招生宣传(第二批)服务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成交供应商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违约扣除部分外)。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委托服务费用为10万元,费用含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服务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宣传费、会议费、资料费、管理费等。本项目以总价包干方式报价,总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评分办法

由我校组成的专家小组,按以下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2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

(一)标书文件含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文件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商务、技术响应表(表格中举例内容,仅供参考)

7.质量服务承诺书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9.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10.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二)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1)

(三)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投标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一)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30-10:30。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楼404,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1-*******

(三)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供应商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评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照业绩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分及业绩分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十一、发布中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中标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十二、合同签订

(一)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后2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详见附件3。

(二)中标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三、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

十四、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771-*******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 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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