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测量仪计量检定”采购公告

“辐射测量仪计量检定”采购公告

“辐射测量仪计量检定”采购公告

(2023-JLFW-002)

一、项目名称:“辐射测量仪计量检定”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FW-002

三、项目概况

采购参数及理由: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外资包含港、澳、台,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书。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书。

4.报价单。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

如符合采购参数要求,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含公司名称及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进行反馈。

六、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递交地点:西部战区总医院过渡门诊三楼医学工程科办公室

(三) 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议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部战区总医院过渡门诊三楼医学工程科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廉洁问卷通道



标签: 辐射测量 计量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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