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供电所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改造(行政楼办公室走此类)危房技改施工招标公告
青莲供电所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改造(行政楼办公室走此类)危房技改施工招标公告
经广电计[2013]350号、清供电计划〔2013〕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青莲供电所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改造(行政楼办公室走此类)危房技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1.1.1项目名称:青莲供电所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改造(行政楼办公室走此类)危房技改;
1.1.2建设规模:1)新建供电所办公楼,并进行室内外装修,营业厅及大客户室室内只进行无坯处理,具体装修要求由二次装修考虑;2)对场地进行平整处理、绿化及排水等处理;3)新建围墙。
1.2工程建设地点:阳山县;
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1.5资金来源:技改项目专项资金;
1.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的资质;
2.3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要求一级)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2.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3.1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cn/下载)单独提交;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3授权委托书;
3.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2015年9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3.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3.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1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书。
以上3.2~3.11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自行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核查)。注: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除外)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5、时间安排: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14日~20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如期间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动顺延三个工作日。
6、报名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2楼)
7、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咨询与联系方式:张先生(招标人):0763-*******
刘先生(代理人)***-********137*****77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01月14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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