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拟受理、批准情况公示
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拟受理、批准情况公示
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拟受理、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赣环环评[2020]25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没有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依次往后顺延。
联系人: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139*****722
传 真:0794--*******
通讯地址: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 | 抚州市东乡区王桥镇王桥委会陈家村小组酒厂旁边 | 江西省东乡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 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7日 | 见附件 |
附件: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
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关于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西省东乡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立项批文号:东发改字【2020]566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形式审查,符合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 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全部”类别。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净水设施、污泥干化池、消毒加药间、清水池、送水泵房、综合楼、仓库。建设规模总供水规模为 6000 吨/日;输水管网总长合计 3.2km;取水口泵房为 6000 吨/日能力。根据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公司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东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项目的环境监管,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你公司承担。
附:东乡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王桥水厂)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
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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