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意向公开
医疗设备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单位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汉中某医院的医院医疗设备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
1 | 医院医疗设备器材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141.6 | 2023年12月 | ||
说明 | 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方报价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配件耗材、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 2.投标方必须提供本项目的所有产品及数量,不得分包或转包。 |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生产型或销售型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控股的国内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办公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经查实近两年合同转包、分包或委托加工的;
2.经查实近两年签订采购阴阳合同、虚假合同的;
3.近两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数质量和到货交付期限,或者擅自终止、变更采购合同的;
4.近两年度产品出厂检验验收不合格,或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5.近两年内被我单位通报处理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相关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三、需求明细及初步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1.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验收;
2.供应商提供全部设备质保期内无偿“三包”服务,且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除提供采购设备外,还需提供相关配套试剂耗材、系统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服务;
4.供应商需完成医疗设备打码贴签相关要求。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如对上述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存在异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电子版及扫描版)提交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设备参数反馈+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意见建议资料(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为PDF格式(A4幅面)*********@qq.com">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事实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集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上述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出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以最终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本采购网上发布。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
联 系 人:周先生 魏先生
联系方式:0916-******* 186*****099
0916-******* 177*****800
邮 箱:*********@qq.com">*********@qq.com
八、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汉中某医院
2023年11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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