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L-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3】3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东至规划乙四路、南至规划乙三路、西至规划芳草街、北至规划丙四十七路。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318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1726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36719平方米(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农民培训中心、幼儿园、物业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80199平方米,安置回迁农户约2500-3000户,安置人口约9000-10000人。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勘察;

二标段: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规划设计、景观、住宅、商业(附属)、人防地下室、非人防地下室、外网施工图及相关配套设计等)。

2.4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勘察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勘察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3 本次设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企业在开标前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14日至2016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勘察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设计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上原件及其复印件到长春市西民主大街与普庆路交汇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勘察标段:人民币1000元;设计标段: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2月04日上午09点30分,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33*****99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31*****5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明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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