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69.11工程报废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FZB-01-2023-10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一 招标条件
本69.11工程报废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7.425588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现有人防69.11工程,其中坑道式工程始建于1969年 附属用房工程始建于1974
年。工程位于井陉县辛庄乡黑水坪村西南侧。2023年9月28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依据国家
人防办 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人防办字
1998 2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2014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
审批项目的通知 (石政办函 2014 6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早期人防工
程分类治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 有关文件精神,委托
河北居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测。检测鉴定报告处理意见为该人
防工程结构局部渗水现象严重,曾有多次严重洪水冲刷的情况,洞口管理方坍塌 地基冲毁,
供水 供电设施及出入道路冲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通风功能无法满足,围护结构存在多
处空洞,防护设备普遍存在锈蚀 缺损无法使用,预估修复费用较高,修复后尚难达到使用
功能要求 无改造价值。经市国动办党组会研究决定,对69.11工程进行报废处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69.11工程报废处置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69.11工程报废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接受小型 微型
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己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
革方案的通知 的企业提供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
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信用要求:未被
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
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hfzjzb123 163.com,发送后联系招标代理进行报名资料确认并缴纳
文件费。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携带本人身份
证: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以上纸质版报名资料开标
现场单独递交。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
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
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七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01-2023-100
项目名称:69.11工程报废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255.88元
最高限价:74255.88元
采购需求:69.11工程报废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0日14:00,地点为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
B座15层)。
2.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三)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
广场B座15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里街道裕华西路178号
联系人:李理
0801359
电话:186321913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联系人:朱彩虹
电
话:15511603095
电子邮件:hfzjzb123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梅: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