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科技产业园丽德科技新材料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枣阳科技产业园丽德科技新材料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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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枣阳科技产业园丽德科技新材料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HX-ZB-202310-G28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 招标条件

本枣阳科技产业园丽德科技新材料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30000万元,招标人为枣阳丽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占地面积8284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4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阳科技产业园丽德科技新材料建设项目EPC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枣阳科技产业园丽德科技新材料建设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
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2.1 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2 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
收证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投标
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工程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工程
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
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
绩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 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设计项
目除外))等证明资料。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房
建工程设计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
工 类似工程EPC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建工程EPC)。
4人员要求:
4.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
项工程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
工总承包工程 专业承包工程)。
4.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3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4.4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
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报表,若为联
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
效判决 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
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
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
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需提
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
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 义务及权
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
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
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北昱鸿信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方式:符
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
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2.法定代
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3.其他资料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材料。4.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
商大厦18楼18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
商大厦18楼1801室)
七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科技产业园丽德科技新材料建设项目EPC,项目业主为枣阳丽德
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枣阳丽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
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南城复兴大道东路1号。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8284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40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承包范围含工程的设计 采购和施工。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最高控制价: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9100万元 设计费最高
投标限价:9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
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3.2.1 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 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
验收证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投
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工程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工
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
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
业绩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 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设计
项目除外))等证明资料。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
房建工程设计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建工程
施工 类似工程EPC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建工程EPC)。
3.4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
单项工程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
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含
施工总承包工程 专业承包工程)。
3.4.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3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4.4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
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报表,若为联
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3.6信誉要求: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
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
生效判决 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
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
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
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需
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
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 义务及
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
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
楼1801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
3.其他资料: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材料。
4.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
楼1801室)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手持)及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将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密切关注。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枣阳丽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枣阳市南城街道复兴大道东路1号
联系人:徐君
联系方式:1384088869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
联系人:陈思雨 徐敏 程欢 叶汪笛
联系方式:027-87318566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阳丽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枣阳市南城街道复兴大道东路1号
联 系 人:徐君
电 话:138408886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
联 系 人: 陈思雨 李文佳 叶汪笛 程欢 徐敏 卞思宇 曹智建
电 话: 027-873185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粘贴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 说明 补正 递交
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报名表
单位信息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企业名称
公司座机及办公地址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及地址,必须
与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一致
报名费及支付方式 元 微信 / 支付宝 / 现金 (在对应的支付方式打 )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包号(项目分包时填写
,如项目无分包不填写)
(填写报名包号,变更或放弃包号
请来函告知,放弃投标请来函告知

授权代表姓名 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授权代表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回复。
银行信息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行号
纳税人识别号
缴纳保证金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截
图或拍照发至工作人员邮箱,以便
财务核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材料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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