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秋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秋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阳泉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秋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9月21日

阳泉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秋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安排部署,持续加大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力度,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矿者的嚣张气焰,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高压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期省、市督察发现,一些地区的非法违法采矿问题有所抬头。为进一步加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力度,确保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取得根本性好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决做到有案必查,露头就打,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各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杜绝非法违法采矿引发的重大事故,全面深化巩固多次专项行动的成果。

(二)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对历史上的非法违法采矿坑点,要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彻底清理、彻底整治;对新发现的非法违法采矿问题,要坚决做到从严从快、顶格处罚,如涉嫌违法犯罪,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动态巡查、突击检查、举报奖励、报告查处、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推进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结束。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整改矿产卫片发现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矿产卫片整改目标,深入分析成因,抓住违法问题症结和关键,精准施策,合力整改,见实见效。对矿产卫片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非法违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立即恢复治理整改到位,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二)坚决取缔各类非法采矿坑点。以全市所有涉及煤和铝矾土资源区域内的村民住宅、厂房、车库、蔬菜大棚,荒山、山沟,社区的自建房、地下室为重点,对所有可能存在和隐藏井工盗采的区域、地点定人定时进行重点监控,特别是对节假日、重点时段更要进一步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私挖滥采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打击,依法依规予以彻底取缔。

(三)严厉打击取缔无证勘查行为。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一律按无证开采论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同时,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非法采矿坑点进行关闭取缔、恢复原状。

(四)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证矿山企业,特别是有证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全面实测。对存在井下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应急部门要及时移交;对露天矿山企业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的同时,责令其对越界区域治理恢复,消除违法状态。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拒不进行恢复治理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证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关闭标准,加强对关闭矿井的监管。要加强对关闭矿井的监管,严防擅自打开关闭矿井盗采矿产资源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对应予关闭或者关闭达不到标准的矿井,由应急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严格按照关闭标准实施关闭,自然资源部门要在认真验收的基础上做好接收移交工作,落实包点、包村责任,认真实施监管。

(六)坚决取缔和清理各类非法采矿工程。凡未经依法批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擅自开采浅层煤、浅层矿和残留矿产资源,不论什么名义,不论由哪个部门以什么形式批准或同意的,均属非法采矿行为。对假借工程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各县(区)政府要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要求,采取停工、断水、断电、立案查处、抓捕、移送等强制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取缔。

(七)严厉打击为非法采矿坑点提供各种物资供应的行为。对包括提供民爆物品、汽油、柴油、电源、各类机械及零配件、水源和民工用房等后勤物品的,必须坚决打击,严肃查处。

(八)对组织、参与非法采矿的各类公职人员以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组织落实

(一)此次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集中清理、规范整治,督查检查、总结验收,建章立制、深化巩固四个阶段进行。

(二)本次专项行动由阳泉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履职到位。

(三)县、乡、村三级责任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责任主体,要全面组织领导辖区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做到执法到位、查处到位、关闭到位、监管到位,有效维护辖区内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采矿的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要严密监控辖区内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及时发现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各行政村负责对本村范围内非法采矿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各企业负责本企业范围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巡查、报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刻汲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排查整治。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立即组织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各部门职责,联合开展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维护好全市安全生产大局。

(二)深入宣传,强化舆论攻势。

此次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向社会公告,公开设立举报电话。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多种形式宣传,对此次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重点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集中打击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要牢牢扛起监管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多管齐下、多方协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重罚,形成强力震慑。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整治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隐瞒不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是一项长期、观巨、复杂的工作任务,易随环境的变化出现反复,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指定划分监管区域,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事前防范、提前预警;充分发挥科技监管优势,充分运用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对历史上易发、频发非法违法采矿的重点乡镇、村庄和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监管格局,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全力维护好全市矿产资源秩序安全稳定大局。

六、举报电话

0353—*******


标签: 实施方案 阳泉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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