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京01破82号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对外债权处置公告
2023京01破82号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对外债权处置公告
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3月15日裁定受理,并于2023年3月30日指定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于 2023年 11月23日10时至2023年11月24 日10时止(延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对外债权
参考价:5,350,000元;起拍价:4,280,000元;保证金:428,000元;增价幅度:42,800元(或整数倍)。
标的描述:
序号 | 欠款单位名称 | 债权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 |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 | 50,000.00 |
2 | 无锡微焦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 | 南京工道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2,880,000.00 |
4 | 章琼文 | 1,920,000 |
合计 | 5,350,000 |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应收款项数额为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纸质账册、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进行有限修复/恢复得出,数据不一定精确。
2. 应收账款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3. 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
4. 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 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6. 应收账款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7. 应收账款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8. 应收账款的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9. 就应收账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
10. 涉诉应收账款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
11. 应收账款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2. 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或者应收账款不存在的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本案的网络拍卖平台、承担本案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三、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价保证金金额一般较大,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管理人已委托辅助机构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本标的咨询、预展、交接等相关事宜, 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人:尹先生:159*****984,刘先生:166*****018。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税费负担、瑕疵、权利负担等):
1、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2、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权属变更的任何承诺,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交付、证照变更及权属转移手续。
3、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利转让登记,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参与竞买的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情况,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的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知,责任自负。如果不能办理转让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4、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七、优先购买人:
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交所提交经管理人确认的合法有效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交互联实名认证相一致),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余款
意向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4日10点前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138********,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九、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4日10时前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2、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1%由辅助机构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4日10时前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十、成交结果公示
1、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申请不公示的除外)。
2、竞买人应在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产生并公示《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成交确认书》。
十一、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联系电话:尹先生:159*****984,刘先生:166*****018
北交所联系电话:裴经理010-********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
法院监督电话:010-********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竞 价 须 知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各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1、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加竞买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优先权人手续获得相应资格。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相应身份参与竞买。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竞价开始前1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实名认证相一致),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申报至北交所。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相关方
本次竞价管理人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交纳保证金
竞拍前竞买人应注册个人或企业北交互联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并通过北交互联在线支付保证金。敬请留意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并确认支持网银支付。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支付前请先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如有问题可咨询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七、竞价规则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八、竞价注意事项
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参与报价,当出现以下情形,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诉讼资产平台参与竞价,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诉讼资产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管理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九、保证金处置
本次竞买的起始价以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显示为准。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在24小时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具体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显示为准。若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转至管理人账户。
十、标的瑕疵说明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交割时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标的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造,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一、竞价结果公示及余款支付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特别注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信息(选择不公示的除外)。
十二、违约处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未交纳服务费,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并签署对应《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债权转让手续,能否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做债权转让的任何承诺。拍品转让登记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2、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债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四、税费情况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十五、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由北交所收取,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2、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1%由辅助机构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4日10时前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上述交易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北交所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北交所、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
十六、其他说明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暂缓、中止、撤回
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结束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有效地址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北交所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联系电话:尹先生:159*****984,刘先生:166*****018
法院监督电话: 010-********
北交所咨询电话: 400-612-1717转3
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拍品名称 | 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对外债权 |
拍品所有人 | 北京工道控股有限公司 |
提供的文件 | 1.成交确认书;2.债权转让通知书 |
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应收款项数额为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纸质账册、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进行有限修复/恢复得出,数据不一定精确。 2. 应收账款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3. 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 4. 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 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6. 应收账款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7. 应收账款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8. 应收账款的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9. 就应收账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 10. 涉诉应收账款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 11. 应收账款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2. 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或者应收账款不存在的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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