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比选人为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参加。

1、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主要包括采购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此工作是开展等级保护合规咨询服务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后续等保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明确信息系统的配置、部署情况、业务运行模式、网络拓扑结构、技术基础结构、系统环境(周边控制、安全措施)等信息。通过调查和现场访谈,对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包括主机、数据库、网络设备、系统软件、中间件、安全设备等)进行调查,将所有与信息系统有关的信息资产核查清楚。

2、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比选报价函的获取

于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及法定双休日除外)到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502室(河北省承德市迎宾路29号)领取比选报价函。

4、比选报价函的递交

递交比选报价函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131530分,比选报价函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中选人确定方式

比选人将确定满足资格要求且比选报价函中价格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迎宾路29号

联系人:宋处长

电 话:0314-*******


标签: 等保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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