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审计局2023年关于公开选聘信息化安全运维服务单位的公告
宜宾市审计局2023年关于公开选聘信息化安全运维服务单位的公告
宜宾市审计局
关于公开选聘信息化安全运维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信息化安全保障能力,经研究,定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在宜宾市审计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崇文路5号楼502室)公开选聘信息化安全运维服务单位(以下简称“运维单位”),欢迎有意者积极参与。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要求
供应商和宜宾市审计局签订信息化安全运维服务合同,同时派遣至少一名运维服务人员长期驻点,并根据工作量加派人员进行协助。供应商及其提供的项目运维服务人员均需与宜宾市审计局签订保密协议。运维服务工作严格遵从宜宾市审计信息化工作整体部署及市审计信息中心工作安排,运维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服从工作要求、时间的安排和调整,服从宜宾市审计局信息化安全运维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商务要求
1.运维服务年限
本次选聘的运维单位服务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报价及参选主体。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12万元/年,报价高于12万元/年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供应商;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组织参选。
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选聘专家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选聘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选聘专家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参选处理。
4.选聘办法及参选文档内容使用。此次选聘按照综合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进行综合打分,排名第1为中选人,与宜宾市审计局签订运维服务合同。
5.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3)。
6. 付款方式:运维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初,宜宾市审计局根据考评情况,向运维单位支付前一季度的服务费用,费用支付前,运维单位向宜宾市审计局出具服务费发票。
(二)参选有关文档规范要求。
1.提供纸质参选文档3份,密封完好,注明供应商。
2.参选文档需要提供目录,且目录与内容相符合。
3.参选文档中资质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纳入选聘范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 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 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选聘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承诺函原件);(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8)拟派遣长期驻点运维服务人员具有的市级以上涉密信息资质管理单位确认的涉密人员资格(资质复印件,且有效);(9)《宜宾市审计局信息化安全运维单位选聘综合评分办法》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10)供应商须提前准备的相关评审资料(附件4—附件7)。
(三)本次选聘公告发出后,不再单独对供应商的咨询和质疑进行交流和答复。如有问题,供应商须于2023年11月15日前传真至0831-*******,并注明参选项目、供应商名称、咨询事项和联系方式,我局收集有关问题后统一研究正式回复。
(四)供应商提交的参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的情况,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请供应商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前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崇文路5号楼503室完成参选文档提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殷松,联系电话:0831-*******。
附件:1.宜宾市审计局信息化安全运维服务要求
2.宜宾市审计局信息化安全运维单位选聘综合评分办法
3.宜宾市审计局信息化安全运维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4.报价一览表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宜宾市审计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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