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设施优化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设施优化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设施优
化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SP281023100001675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 招标条件
本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设施优化采
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中
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设施优
化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48万元(不含税),54.24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设施优
化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设施优化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比选公告止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到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比选公告正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https:/www,cuecp..cn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https:/wmww.cuecp.cn
七 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
设施优化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SP2810231000016753),采购人为中国联通集
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第一次公开比选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
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度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局房安防监控设施
优化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预算为48万元(不含税),54.24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AI黑光轻智能系列网络摄像机1个,高清摄像机(枪机)382个,
交换机(4口)119台,交换机(8口)7台,边缘计算机1台,硬盘1套以上均含安装调
测(具体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及系统现状及郊县局所明细)。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沈阳市联通分公司指定地点(高清摄像机(枪机)安装地点明细详见比选公告附
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及系统现状及郊县局所明细)。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后24个月。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总价限价为43.2万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
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
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1.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
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具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代开字样)。
2.1.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
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 破产状态。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本项目应答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产品(I黑光轻智能系列网络摄像机 高清摄像机
(枪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产品制造商和被授权的应答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应答人,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
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1,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
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不得参与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 法定节假日)。
公可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 https:/www,cuecp..cn 。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
/www.cuecp.cn/PAR PO .WW/portal/1ogin.jhtml点击胸买招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
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
>结算),结算时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
可参与投标。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 注册 按纽进行
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 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间题请拨打:400-688-
9900):若己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
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4应答人请将填写完整的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发送至招标代
理机构电子邮箱LNCHZB 126.com(邮件标题注明 获取比选文件-项目名称简称-应答人全
称 ),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应答人相关信息。
4.5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 https:/www.cuecp.cn 上传递交。
5.2.1未按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无效。
5.2.2因采购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
打包 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尽
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
复修改 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 日或节假日进行
升级 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 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电子比选标要求
7,1应答人须在比选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
(http:/wwm.cuecp..cn/portal/,index..jhtml)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成功
的无需重复注册):
7.2应答人须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iPASS服务平台网站(http:/ipass.uni-
ca.com.cn:7007/selfservice/home.jsp)购买iPASS电子证书(己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
超过有效期的需办理iPASS续费),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的 iPASS自助服务平台 业务办理指南 。iPASS服务平台全
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560-010。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1号
联系人:赵宏伟
电话:024-229058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T)
联系人:罗洋

话:
18604041776
电子邮件:
1nchzb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安防监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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