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张杰

债权申报公告-张杰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2023)苏0613执个17号

各位债权人:

债务人张杰(男,1977年1月7日生,住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志南村12组60号)以其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类个人破产清算, 本院已于2023年11月2日裁定受理。请尚未收到债权申报通知书的债权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至本院执行局303办公室申报债权。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下午2: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召开,望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承办法官:王卫国,电话0513-********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嘉陵江路999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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