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跨年度营销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跨年度营销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跨年度营销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S23F023)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

1.1.1跨年度营销能力提升培训服务,围绕2023-2024年跨年度期间我行个金业务发展目标、蓄客发展目标,开展集中培训和入驻网点现场指导。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2采购估算金额:50万元(含税)。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1.3应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应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

2.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1.6应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应答人(含此响应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应答人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的。

2.2应答人其他资格条件

2.2.1应答人提供营业执照须涵盖“继续教育”、“培训”、“专业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2.2应答人须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年营销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经验或近两年内实施过新型财富管理培训项目,并提供相关案例。

2.3应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9:00至17:30 时将4.2项所要求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EF%BC%8C%E6%8A%A5%E5%90%8D%E6%88%90%E5%8A%9F%E5%90%8E%E8%8E%B7%E5%8F%96%E3%80%8A%E7%AB%9E%E4%BA%89">*********@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单位名称

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应答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磋商文件的应答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采购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磋商,特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项目负责人:丁莎莎,173*****747*********@qq.com

投诉联系人:丁莎莎,173*****747*********@qq.com

开户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国际商贸城支行

账号:964*****000*******(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

,宁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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