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监狱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年度监狱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浙江省第三女子监狱2024-2025年度监狱法律顾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浙江省第三女子监狱2024-2025年度监狱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省第三女子监狱,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SSN-B*******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最高限价、成交人数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成交人数

备注

1

监狱法律顾问服务

1

3

3

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监狱法律顾问,为监狱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

1家


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人,项目最高限价 3 万元,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合同价款及费用的结算:采购人认为成交人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半年后的15日内向成交人指定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法律顾问费成交总价的50%,在合同期满后的15日内支付剩余的法律顾问费。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响应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

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由评审小组在评审时进行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未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6.响应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不得为采购人所在系统四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采购人所在单位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响应人应出具承诺书,如有投诉,经查实后作无效报价处理)。

7.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五、采购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期限:2023年11月 8日至 2023年 11月14日

六、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获取方式及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组成:(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自己投标的可不提供);(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2、响应文件格式的获取方式:公告网站内免费获取,由响应人自行下载,格式详见附件。

3、响应人自行下载响应文件格式后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有权认定为无效响应。所有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不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响应报价要求:

1、响应人需对所响应项目按规定格式报价。响应报价是采购内容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表现,实行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费用、运输费用、投标费、关税、报关费、产品运杂费、服务费、税费管理费、第三方检测费用。以人民币元报价。报价响应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报价响应人承担。响应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

2、响应人应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可认定为无效报价。

3、报价单中如出现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合价和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除非采购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4、成交价格作为签订合同时的采购价格,不再受市场调价的影响,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必须由投标单位开具正规发票。

5、自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30天内,报价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成交人的报价响应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 月14 日16 时30 分00秒

九、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366号省第三女子监狱办公室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 月14 日16 时30 分00秒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366号省第三女子监狱会议室

十二、交易保证金:无。

十三、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10%。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采购人交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在合同期满后15天内,采购人将成交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四、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即:经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组成的采购小组审查合格的响应报价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经专家评审认定没有低于成本价,则该响应人即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响应人报价相同,则由采购小组随机摇号或抽签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响应人的评审结果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

此项目响应人不得少于3家,经评审后有效响应报价只剩2家时,可以继续评审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十五、开标方式:公开唱标,响应人可自愿参加开标活动;响应人未参加公开唱标活动的,视同认可开标和评审结果。

十六、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及监督投诉部门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第三女子监狱

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571-********

采购管理部门:浙江省第三女子监狱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158*****011

监督投诉部门:浙江省第三女子监狱政工纪检科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1-********

十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成交公示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czt.zj.gov.cn)上发布,请响应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响应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狱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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