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东方市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东方市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东方市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战略部署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23〕21号)和《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23〕31号)的要求,严厉打击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不断优化东方市公共工程领域营商环境,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围标串标问题。投标人与招标人纵向串通,通过招标人“穿针引线”内定中标;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横向串标,通过轮流“坐庄”、购买投标权等方式进行围标;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混合串标,违规谋取中标。

(二)违规借用资质问题。资质较低或没有资质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包工头疏通关系后通过借用国有建筑企业资质参与投标;有资质的国有建筑企业采取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等违规问题。

(三)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市场主体自身没有组织施工的实力,项目中标后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从中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勾结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形成提供工程信息、组织串通投标、寻找工程买家、倒卖工程获利的权力寻租“一条龙”。

二、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提供问题线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反映问题的类型;问题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单位;问题的具体描述;反映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反映的问题线索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想、不凭空想象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公共工程领域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恶意影响公共工程领域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征集方式

采取集中征集方式,征集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为保障征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本次线索征集只接受电子邮件征集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邮箱:dfsfgw@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公共工程领域问题线索。问题线索的提供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市发展改革委将及时分类梳理,将问题线索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并进行协调督促、跟踪办理情况,对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898-********

特此公告。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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