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村山水缘安置房3、4号楼的第二、三层商铺的经营权招标公告
石板村山水缘安置房3、4号楼的第二、三层商铺的经营权招标公告
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委托,拟对石板村山水缘安置房3、4号楼的第二、三层商铺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投资意向者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概况
石板村山水缘安置房3、4号楼的第二、三层商铺,位于发展大道石板村七组,设计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以测定面积为准),周边有易中物流、居然之家、宜洋汽车后市场、国贸产业园等多个单位和刘家湾小区、山水缘小区、橘都新城安置房、房投保障房项目等。该商铺拟整体对外公开招租。
该商铺面积第二层约2400平方米;第三层约1200平方米。
租期:本次招租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在合同期内未发生违约行为,则进行续签进入下一个合同期,租金根据市场行情重新核定。如合同期内发生违约情形,则合同终止,经营权随之解除。
招租起价:18元/月/;
租金涨幅:每年增幅5%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灯具、建材市场等。
项目工期:开标后3日后下达中标通知书,中标的商铺经验收交房后的5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有90天的免租装修期(含节假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招标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价招标方式,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单位。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1日17时00分止
报名地点: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1室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2日09时00分
四、开标地点:湖北西陵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请报名的投标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证件)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六、投标人要求:银行账面资金或收入(需提供资料证明)达到100万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次投标。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技术和管理能力;
2、无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良记录;
3、无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件;
4、无不良投标记录。
七、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公示3日后无任何异议,正式向中标人下达中标通知书。
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以下条款之一者,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评委或招标人判定并经监督人核实,发现提供虚假资质、材料者;
2、评委判定并经监督人认可为围标、串标者;
3、以不正当手段接触、影响、干扰招机构、评委、招标人,以谋求中标者;
4、开标、评语或定标过程中无理取闹、不按法定程序提出质疑或投诉者;
5、中标后无故拒绝接受招标人的考核、审查、或在与招标人的洽谈过程中提出不合理要求者;
6、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故放弃中标资格者。
招标机构名称: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黄河路8号
联系人:张瑞
联系电话:****-*******
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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