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海南瑞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报
关于要求海南瑞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报
海南瑞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康源冷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宇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批后核查工作及信访投诉处理要求,海南瑞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康源冷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宇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提供信访投诉人在岗证明材料。为贯彻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20〕6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海南瑞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康源冷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宇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重新进行核定申报资质的专业人员和企业相关指标,自通知公布之日起3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出复查申请,同时将整改报告和佐证材料报送我局。整改期间,暂停其承揽新业务,暂停受理其资质升级、增项申请。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资质条件仍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资质标准要求,我局将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撤回已取得的企业资质,并予以公告。联系电话:********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
标签: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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