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方家坡二期安置房项目剩余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方家坡二期安置房项目剩余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方家坡二期安置房项目剩余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24******J-********-******-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方家坡二期安置房项目剩余工程已由新经发投资〔2018〕389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棚户区改造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00平方米。剩余工程为:1.室内水泥石膏抹面(3-12号楼);2.室内卫生间、厨房防水(3-12号楼);3.出地面楼梯间(建筑、结构、安装);4.1~2#楼除主体钢结构制作与安装之外的所有工程;5.3#楼商业部分地坪、砌筑抹灰、外墙装饰装修、门窗安装;6.水电暖工程:水箱采购与安装;7.消防工程:消防泵房里风机控制箱至风机电源线、人防消防电源控制、电气火灾控制、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箱内配;8.1#、2#、3#汽车坡道钢化玻璃雨棚;9.3#-12#楼入户门封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清单量。

计划工期:193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在2018年1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3年11月8日12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2时00分;

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获取方法: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

其他要求:

1.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

2.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以上),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请申请人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交表地址(可邮寄):兰州新区瑞岭雅苑44号楼1104办公室,联系人:焦对萍,联系电话:0931-*******),由招标人统一提交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8.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当资格预审合格家数较多时,执行甘建建【2015】436号文及甘建法【2019】377号文。

9.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10.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远程开标,申请人登陆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登陆网址http://61.178.200.57:*****/bid-building-ejiaoyissg-bidder/login.html,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在上传申请文件之后,请申请单位上传授权委托人信息并扫码进行实名认证签到,签到通道将在开标前24小时开启。(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新区黄河大道瑞岭雅苑44#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焦对萍

电 话: 0931-*******

监督电话:0931-*******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安置房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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