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监理

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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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3-11-08 14: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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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JL0200G23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局齐发改审发(2021)159号文件(项目代码2111-******-04-01-******)批复,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鹤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发行地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约为政府专项债券80%+自筹20%。招标人为齐齐哈尔鹤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管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监理)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

2.3建设内容:以中心城区停车场为主,各机关院校单位为辅,新建630KVA变压器20座,环网柜5座。包含但不限于安装箱变、环网柜、充电桩、摄像头、告示牌、挡车器及停车场平整、画线

2.4资金来源:申请发行地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

2.5建设工期:2023年12月1日开工至 2024年8月31日

2.6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压基础设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高压低压设备安装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8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12月5日开工至 2024年8月31日(实际服务期限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招标控制价: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记录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2022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上一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D级(或相当于D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或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电力企业官方协会网站公示截图。)

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视企业注册情况而定)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11月9日9时 00 分至 2023年11月29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11月29日09 时 00分;

开标时间为: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其他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投标无效。

6.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

6.4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8.招投标监督

8.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8.2 线下投诉渠道

8.2.1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219办公室

电 话:0452-*******

邮 箱:qsysjts@163.com

8.2.2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话:0452-*******

邮箱:**********@qq.com

9.异议提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鹤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沙区新立街136号

联 系 人:沙漠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新城路3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2-*******

电子邮件:hljlczb@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充电基础设施 城区停车 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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