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2023年创文迎检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2023年创文迎检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2023年创文迎检路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11-101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2023年创文迎检路灯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47,204.44元 | |||||||||||||||
最高限价:*******.4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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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址位于建设路东高速引线(东高速口--昆阳大道)、未来大道(祥云路至长安大道);矿工路(东环路至平安大道);新华路(优越路至湛北路);清风路(平宝大道至长安大道);劳动路(湛北路至五一路);东环路(矿工路至建设路)七条路路灯更换改造工程;主要包含内容:更换LED光源、更换上杆线、安装路灯及电缆;路面破除及恢复等。 5.2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5.3磋商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内容为准)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工期:5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3.7、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2.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N*****Q 联系方式:0375-********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137号院 | |||||||||||||||
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方式:137*****6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33*****3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33*****377 |
标签: 创文迎检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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